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湖南市场监管局9月9日消息,近日,《株洲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获得株洲市政府批准,标志着株洲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入协同治理新阶段。
联席会议主要承担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研究并推进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政策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消费事件,整合消费维权社会资源,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等职能。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明办、市网信办、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株洲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29个部门(单位)及协会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可视具体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研究审议相关事宜。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加强对全市消费维权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凝聚维权合力,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更好地保护全市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