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9月5日消息,为进一步规范石家庄市电动自行车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三措并举”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管理。
一是学以致用,街头宣传。新国家标准实施以来,组织监管人员认真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吃透新标准要求,提升相应执法本领,增强监管业务水平,并结合监管实际,通过设立宣传台、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在超市广场举行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宣传活动,向市民积极宣传讲解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购买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二是全面排查,逐户宣传。一方面全面摸排电动自行车行业经营主体情况,建立主体数据库,逐户进行排查,明确属地监管责任人,做到监管全覆盖;另一方面逐户宣传《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和新标准,督促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验收制度,从严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三是警示监督,引导消费。开展消费警示活动,发放相关宣传资料,警示销售商不再销售违标电动自行车,引导群众不购买不使用违标车辆,营造新标准执行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该局仍将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坚决遏制超标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