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西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为回迁住户集中办理出具网签合同时,要求住户以每份合同一百元的价格收取材料工本费,方能出具网签合同,引起部分回迁住户的不满。旗局价检人员在深入售楼部调查了解到,该费的收取无论是在开发商与回迁住户签订的房屋产权置换协议书,还是备案的房屋销售明码标价书中,均未标明此项费用。因此,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检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开发商立即停止收费行为,所收取的7家回迁户的2400元已全部退还。(通讯员 苏日嘎拉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