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民以食为天,对于水稻等夏季种植作物来说,肥料优劣直接关系到收成高低。
近期,滁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农资产品专项执法检查和净化市场环境“利剑”集中行动,对包括农资市场、扫黑除恶等10个重点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期间,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接线索,称凤阳县某地农资经营部经营的某品牌复合肥存在质量问题,滁州市市场监管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联合凤阳县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迅速对线索反映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在凤阳县刘府镇的司某农资经营部和小溪河镇张某农资经营部发现线索反映的问题肥料,分别是从某公司购进“田管家”牌螯合三铵肥料5吨、从某公司购进“好丰收”牌复合肥料4吨,随后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两批次肥料进行产品质量抽检,经检测检验部门鉴定该两批次肥料均为不合格产品。
滁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责令两家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分别予以罚款20750元、没收违法所得250元和罚款9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00元的行政处罚。
滁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滁州市12315智慧平台建设成果,及时处置各类消费投诉举报情况,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滁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告诫广大农资经营者,要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杜绝发生“坑农骗农”行为,一经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将迅速立案查处。(通讯员 侍根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