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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问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有关问题

2019-07-10 17:11: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有网友于7月9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有关问题,7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给予了答复。

问:我公司是已取得了原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A级)》的企业,其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6月,同时本公司也取得了省质监局颁发的《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证书有效期恰好在2019年5月底到期。当我公司在总局官网上查看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2019年第3号的公告后,根据3号公告精神,我公司没有再办理《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换证,那6月1号以后,我公司按《制造许可证》所允许范围制造出来的产品,到全国各地用户处报装报检,是否可以凭《制造许可证》办理相关手续?

答:你公司需要将原制造单位许可证书变更为新证书格式,变更时可上报原安改维许可证,至于说能否通过变更取得安改维许可,就要看是否合乎文件要求了,由发证机关决定。现阶段,你公司属于无安改维许可资质,仅用制造许可证,不能从事安改维活动。

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拟订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责任编辑: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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