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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行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2019-06-13 10:44:13 浙江市场监管局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企业登记更加高效便捷,登记成本大幅降低,创新创业活力得到有效释放,惠及了广大守法、诚信的企业和群众,但是也有一些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骗取公司登记,严重侵害了群众合法权益。6月6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税务局联合召开全省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公司登记行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浙江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标志着为期5个月的打击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骗取市场主体登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入实质性阶段。

6月10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对外发布了全省打击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十大典型案例。包括:台州黄岩查处系列虚假登记案、桐乡查处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义乌撤销岚禹贸易公司设立登记案、温州鹿城查处怡享仙指足浴公司变更登记案、杭州下城撤销杨霞科技公司设立登记、杭州江干撤销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系列案、衢州撤销艾凡进出口公司设立登记案、湖州织里撤销聚鑫德公司设立登记案、绍兴撤销华旺公司、怡发公司变更登记登记案和诸暨撤销银宏商贸公司设立登记案。

记者获悉,从今年3月份到5月20日两个多月时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调查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骗取登记案件101件,其中撤销登记75件,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联合公安、税务部门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将查办一批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骗取登记行为典型案件并向社会公布,特别对专业化、有组织的涉嫌造假中介予以重点查处,通过案件的集中查办,坚决维护被冒用人合法权益。对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把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司法、人行部门积极探索失信惩戒措施,加大惩戒力度,对虚假登记行为形成震慑。

此外,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自5月初已在企业设立和变更(备案)登记环节推行身份管理实名验证,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监事、经理、联络员、委托代理人等相关人员须通过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完成实名核验后方可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截止5月20日,全省已有7.9万相关自然人通过实名验证,其中4.7万人以全流程网络申报、浙江政务网实名核验办理,3.2万人在半流程网络申报或线下申报时通过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实名核验办理,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冒用身份证信息骗取登记行为。

 

(责任编辑: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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