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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打造首家农村集体聚餐标准示范点

2019-05-28 13:04:1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几年,农村家宴发展迅速,但同时存在聚餐点操作场所简陋、食品加工设备不卫生、乡村厨师健康状况不确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缺乏、个人卫生习惯有待改善、操作不符合卫生要求、食品查验溯源难度大等问题,发生食源性疾病的隐患较大,针对这些问题,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食安委立足农村实际,通过建场所、管厨师、出标准等创新举措,探索出一套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办法,在泰州市率先建立了首家农村集体聚标准示范点。

5月20日下午,泰州医药高新区农村集体聚餐标准示范点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明珠街道召开,来自全区各街道、乡镇相关负责人现场观摩了全省首个聚餐标准示范点的建设情况。

崭新的吊顶、地砖,宽敞的宴客大厅,厨房还配备了凉菜间、消毒保洁间、清洗切配间、烹调加工间……还可通过监控视频直接看到厨房内的情景,一系列备餐流程全部涉及,和大饭店后厨没什么区别。而这个由明珠街道投资40万元建设改造的聚餐点,也成为我市首个农村集体聚餐标准示范点。截至目前,聚餐点已经举办聚餐30多场次,聚餐人数达到5000多人次。

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明珠街道创新制定出台全市首个《农村集体聚餐准入制度》,明确家宴承接厨师及工作团队必须持有《区民间厨师培训合格上岗证》和健康合格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才能上岗。在集体聚餐点现场“今日厨师信息公示栏”内,厨师和帮工等服务人员上岗证、健康证全部上墙,公开透明。

同时,示范点还推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申报备案制度,由举办者、承办者或食品安全协管员提前填写备案登记表。各食品安全协管员还要随时对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对索票索证情况检查、对帮厨人员个人卫生进行监督等,严禁采购过期变质“三无”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宴席的菜肴实行每种菜品125克以上专用冰箱48小时留样制度。目前,正在推行农村聚餐标准化示范点建设,从硬件设施和厨师条件到聚餐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等方面制定了泰州地方标准,正在申报江苏省标准备案。

当日,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食安委主任李金兵,泰州市食安办副主任、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副调研员张洁,泰州医药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区食安办主任孙静参加实地观摩、出席会议并讲话。

明珠街道介绍了农村集体聚餐标准示范点建设经验做法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野徐镇、寺巷街道分别汇报开展农村集体聚餐标准示范点建设的工作打算,同时作表态发言。孙静表示,区市场监管局将紧扣标准化与品质乡村、美丽乡村建设,复制放大农村集体聚餐标准示范点的建设经验,创新工作理念,努力为辖区人民营造更高水平的食品安全环境,不断创新社会治理管理模式,真抓实干,扎实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张洁指出,要将农村集体聚餐标准示范点规范运营,提档升级;完善功能,放大效应;总结经验,扩大推广。李金兵强调,各地要通过观摩、学习,认真学习并充分吸收怡和花园农村集体聚餐标准示范点的先进经验,学以致用,让聚餐标准示范点成为全区老百姓餐饮服务的守护者。(潘建、翁英群 通讯员 张吉祥)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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