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于4月30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2004年产叉车怎么首检?5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给予了答复。
问:近日发现一台叉车,2004年5月出厂的。之前一直没有检验,厂家补资料时,只有产品合格证,无型式试验证书。而《特种设备目录》于2004年1月19日发布,《轻小型起重设备型式试验细则》于2008年颁布。
1.请问这台叉车是否属于特种设备?
2.如果属于,没有型式试验又怎么处理?
答:1.属于(特种设备)。
2.依法处理,2003年开始就对叉车实施了型式试验。
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拟订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