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严防染疫生猪产品进入食品加工流通环节,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日,庐江县市监局万山所对辖区生猪产品经营者开展专项检查。
一是要求生猪产品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加强对采购生猪产品的管控和溯源管理,严禁采购经营来自非定点屠宰厂(场)或者来源不明的生猪产品。
二是督促生猪产品经营者采购生猪产品应当批批查验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确保购进的生猪产品不带非洲猪瘟病毒。
三是督促经营者落实肉制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重点包括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关键环节的控制责任、食品安全追溯责任、食品安全自查责任等。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宣传相关知识,有效提高了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通讯员 马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