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高坪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在“春雷行动2019”的监督检查中,对南充市高坪区江陵镇某加油站正在使用的加油机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陈某对已经投入使用的加油机不能提供有效计量检定合格证书。执法人员随即对陈某进行询问调查,经调查得知自陈某购进该加油机后未向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便投入使用向消费者提供有偿加油服务。陈某的行为涉嫌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使用该未经检定的加油机,并处1000元罚款。
根据《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油机是计量法明确规定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加油机计量准确与否,涉及到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作为加油站经营者应该清楚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做好加油机的计量检定工作。 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