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曲靖市质监局官网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加强质量监管,提升质量水平,确保2020年前全市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质监局关于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有关要求,在2018年,曲靖市质监局结合实际,在全市组织开展水泥、烧结普通砖、钢筋混凝土排水管、薄膜等4类工业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按照《曲靖市烧结普通砖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曲靖市混凝土实心砖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曲靖市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等进行抽样,并委托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进行检验检测,共抽查283家企业326个产品样品。
对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综合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及企业,交由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