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通报了2018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情况。皖西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被认定为Ⅰ类检验机构。
本次考核了承担监督抽查、许可证发证检验、风险监测及其他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共计876家。其中Ⅰ类检验机构165家,Ⅱ类检验机构530家,Ⅲ类检验机构177家,Ⅳ类检验机构4家。
安徽省列入Ⅰ类检验机构9家,依次是: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合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皖西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马鞍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蚌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芜湖特种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自2013年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工作以来,原质检总局每年组织一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评价工作。皖西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自2013年以来,在每年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评价中均被认定为Ⅰ类检验机构,不仅展示了该中心在同行业中的能力和地位,同时也表明该中心坚持不懈力争上游的责任和担当,为安庆同行争了气,为安庆名片添了彩。(杨基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