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进一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开展,近日,庐江县市监局万山所对辖区内五家企业授予“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牌匾。
此次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是根据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统一部署,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权限范围内开展,经参创单位申请等一系列环节,根据县放心消费创建实施方案要求认定,有效期自2018年7月至2022年6月。通过授牌活动,既是经营者的荣誉象征,也是经营者的责任要求,获得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维护消费者权益,再接再厉,更好的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该所也希望更多经营者要以他们为榜样,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马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