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海关总署官网获悉,2018年7月13日,韩国食药部发布了第2018-54号告示,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 修改食品原料的分类;2. 新设定以海藻类为原料的加工食品的生产加工标准;3. 设定加工食品中无机砷的标准;4. 设定了适用微生物标准的面包奶油(面包中充填或涂抹的奶油)的定义,修改即食、方便食品副溶血性弧菌的标准;5. 修改样品的采样、处理方法以及相关检测方法;6. 反映食品添加剂标准、规格的修改事项,对全部修改事项中的错误事项进行修改;7. 修改农产品中2,4-D等4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