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通关业务>>

本月起进出口企业可享《亚太贸易协定》新一轮降税红利

2018-07-19 10:10:38 海关总署网

7月13日,宁波凯越物产有限公司向宁波海关申报进口一批重达45.7吨的棉纱线,这批货物的原产地为印度,能够享受《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的原产地优惠政策。得益于该项自贸协定第四轮关税减让的实施,本月起企业进出口可享受新的政策红利。

《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简称《亚太贸易协定》,前身为《曼谷协定》,我国于2001年5月加入,这是我国参加的第一个优惠贸易安排,也是亚太地区最早的优惠贸易协定。目前涵盖的成员国包括中国、印度、韩国、斯里兰卡、孟加拉国和老挝6国,蒙古作为新成员有望即将加入。《亚太贸易协定》之前已实施三轮关税减让,经过9年谈判,2016年8月第四轮关税减让成果《〈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签署,并于今年7月起实施。据宁波海关统计,今年上半年宁波口岸进口《亚太贸易协定》项下产品共1.58亿美元。

此次关税减让的税目共计10312个,比第三轮增长2.5倍,平均降税税目比例超过28%,平均降税幅度为33%。降税产品覆盖面很广,既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鱼类、蔬菜、油籽、茶叶等动植物产品,也包括矿产品、化工制品、皮革制品、橡胶制品、纺织服装、贱金属制品、钢铁制品、机动车零部件、机械电子及仪器仪表等。

随着贸易协定成员间贸易自由化程度进一步提升,企业进口成本降低,市民购买进口商品也将更加实惠。同时,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和老挝对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同步实施降税。对我市出口企业而言,机电产品、纺织制品等优势出口产品可享受本次降税红利。

宁波海关相关负责人提醒,此次调整涉及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证书税则号列填制等变化,进出口企业应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如有疑问可致电12360海关热线或到通关窗口咨询。此外,我市优势出口产品享受原产地关税优惠措施的潜力巨大,相关企业可及时向宁波海关提出签证申请。(赵悦辰、罗颖颖 /文)

(责任编辑:一鸣)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