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3日,成都市质监局官网通报对全市自行车(含共享单车)产品质量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情况。通报称,按照《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成交发〔2017〕21号)的相关规定,为确保成都市生产领域自行车(含共享单车)产品质量,切实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为市民便捷、低碳的出行提供保障,该局于今年上半年对本市范围内自行车生产企业和共享单车组装企业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共抽查企业2家,其中自行车产品生产企业1家,共享单车组装企业1家;抽查产品6批次,合格6批次,合格率为100%。
二、产品质量分析
从本次抽检的结果分析,我市生产领域的自行车(含共享单车)产品质量总体良好。
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依据CQI Z 507/JD 8012J-2018《自行车、共享单车产品抽查检验实施细则》、GB/T 19994-2005《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和GB 3565-2005《自行车安全要求》,检验项目有把横管宽度、插入深度标记、锐边、外露突出物、地面距离和足趾间隙、反射器(除光学性能)、制动性能、重物落下、车架/前叉组合件落下、把立管力矩、把立管弯曲、把横管和把立管的力矩、把立管和前叉立管的力矩、鞍座调节夹紧装置强度、鞍座的强度、驱动系统静负荷试验、轮辋静负荷、车把操纵前叉的灵活性、链条运转灵活、变速正确、车轮圆跳动公差、前后轮中心面相对偏差、车铃等项目。
三、下一步监管措施
下一步,该局按照《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成交发〔2017〕21号)的相关规定,加大对成都市生产领域自行车(含共享单车)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可靠,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为市民便捷、低碳的出行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