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1日,柳州市质监局官网通报对2018年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通报称,该局于6-7月组织对市辖区内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总体情况
本次共检查环境监测机构6家,自行整改通过6家。广西中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因地址变更现场评审,故未进行监督检查。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分包项目未按要求进行,如分包未取得委托方书面同意,未在检验检测报告的显著位置明确标注分包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未注明该机构无检测能力。
2.合同书中未明确检验依据、报告交付期限内容。
3.现场监测生产工况记录表附件企业基本情况及工艺流程图无签字或盖章确认。
4.原始记录中未提供标准物质相关信息,上机测定的原始记录与报告编号之间无可追溯的关联编号。
三、整改要求
各受检机构在1个月内自行改正,机构改正完成后向辖区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各环保监测机构要进一步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严格准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相关要求,依法依规按标准开展环境监测业务,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要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社会提供准确、高效、便捷的检验检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