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柳州市质监局通报对2018年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

2018-07-12 16:21: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1日,柳州市质监局官网通报对2018年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通报称,该局于6-7月组织对市辖区内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总体情况

本次共检查环境监测机构6家,自行整改通过6家。广西中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因地址变更现场评审,故未进行监督检查。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分包项目未按要求进行,如分包未取得委托方书面同意,未在检验检测报告的显著位置明确标注分包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未注明该机构无检测能力。

2.合同书中未明确检验依据、报告交付期限内容。

3.现场监测生产工况记录表附件企业基本情况及工艺流程图无签字或盖章确认。

4.原始记录中未提供标准物质相关信息,上机测定的原始记录与报告编号之间无可追溯的关联编号。

三、整改要求

各受检机构在1个月内自行改正,机构改正完成后向辖区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各环保监测机构要进一步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严格准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相关要求,依法依规按标准开展环境监测业务,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要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社会提供准确、高效、便捷的检验检测服务。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