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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签发山东首份亚太贸易协定新版原产地证书

2018-07-05 09:52:04 海关总署网

7月1日,《<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正式实施。当日,青岛海关为青岛宏艺成服装有限公司出口至韩国的一批女式长裤签发了《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项下新版原产地证书,这也是山东签出的首份《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项下新版原产地证书。货物到达韩国后,企业可凭该份原产地证书享受进口税率由13%降为7.8%的关税减让,税款优惠额人民币近5万元。

《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是在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主持下,为促进南南合作在发展中国家之间达成的一项优惠贸易安排。协定成员国包括中国、印度、韩国、斯里兰卡、孟加拉国和老挝。2017年,山东省原产地签证机构共为4.6万批出口货物签发《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受惠关税减让政策的货物金额为13.5亿美元。

根据7月1日实施的《<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6个成员国共对10312个税目产品承诺削减关税,降税税目较上一轮关税减让增长2.5倍,平均降税税目比例超过28%,平均降税幅度为33%。《<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还对原产地规则进行优化,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直接运输”的相关要求,并对累积成分的计算方式进行了细化和拓展,最终产品加工国所增加的原产材料价值不仅包含了投入的该国原产材料价值,还包括生产最终产品而付出的直接劳动成本、直接管理费用、运输成本及利润。二是增加了特定产品原产地规则清单,在原有单一的“区域价值成分”原产地标准的基础上,为清单内的产品设立了更加灵活的“4位税目改变”原产地标准,使化学品等产品的原产地规则适用更加科学灵活。(赵广英 王巍/文)

(责任编辑: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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