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行为,提升药械质量管理水平,确保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净化,结合我旗辖区内实际情况,4月11日,内蒙古西乌旗食药工商质监局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总部进行了约谈。
对我旗西乌珠穆沁旗吉康大药房连有限公司,内蒙古泰一药业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大盛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及质量管理部负责人进行约谈,针对3家企业所属23家药品零售连锁门店,11家医疗器械兼营企业门店,1家药品批发企业总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归纳,主要提及以下几个问题:注意药品贮存温湿度;计算机GSP管理系统使用;处方药销售视频审方系统;处方药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在经营过程中注意安全生产,防火、防盗,防止发生特殊管理药品流弊现象;经营医疗器械的企业注意辨别分类,并持证(备案)经营,设立专职质量负责人等。
同时3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代表承诺在以后的经营中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经营,并签订了《药品、医疗器器械供货企业质量保证承诺书》。(苏日嘎拉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