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特种设备>>

南平市质监局公布2017年第4季度电梯定期检验不合格单位名单

2018-01-18 15:49: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福建省质监局关于统计公布电梯定期检验不合格单位及做好后续整改工作的通知》(闽质检特[2016]261号),南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2017年第4季度南平市电梯定期检验不合格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后续安全监察工作。

 

2017年第4季度电梯定期检验不合格单位名单
设备所在地区:南平地区

序号

   物业管理单位

检验电梯数量

检验电梯不合格数量

检验合格率

不合格电梯所在位置

不合格电梯维保单位

 备注

1

建瓯市腾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

1

0.0%

建瓯市泛华二期

未定维保单位

 

2

建瓯市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

8

0.0%

建瓯市丽佳水岸

未定维保单位

 

3

顺昌县物业管理处

5

5

0.0%

顺昌县金大地广场

福建省顺昌县兴宇电梯有限公司

 

  说明: 
  1.统计日期:2018017日, 统计区间:2017101-1231.;
  2.公布的定期检验不合格电梯是指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定期检验后,存在不合格项目且未在检验机构下达的《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电梯。定期检验不合格电梯未整改合格前,不得继续投入使用;
  3.备注“已复检合格”是指该使用单位不合格电梯在统计日前已整改并复检合格。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