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至10日,安徽省滁州市质监局和宣城市工商质监局按照《关于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相互评查工作的通知》(皖质办函〔2017〕444号)要求,完成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的互查互评工作。本次互查互评共抽取了宣城市工商质监局7份行政处罚案卷,滁州市质监局4份行政处罚案卷、20份行政许可案卷以及天长市市场监管局10份电线电缆案卷。
在互查互评工作中,发现案卷存在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部分案卷的询问笔录制作不够全面具体、证据链条不完整、执法文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两局进行了充分的探讨和交流。
案卷互查互评作为法治质监建设的重要抓手,有利于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意识和执法责任意识。(马辉 通讯员: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