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总局动态>>总局动态>>

质检总局核准北京大唐庄园饮品有限公司等212家企业使用和变更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2018-01-09 14:44: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1月4日,质检总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生产龙山矿泉水、赞皇大枣、新乐西瓜、沧州金丝小枣、迁安桑皮纸(迁纸)、青县羊角脆、蔚州贡米(蔚州小米)、大连海参、弓长岭矿泉水、梁山西瓜(小梁山西瓜)、红星酸菜、中国北极蓝莓、克山马铃薯(克山土豆)、克山大豆、太保胡萝卜、高贤老酒、望奎大米、邳州苔干、西山焦枣、霍山石斛、福鼎白茶、平阴玫瑰、烟台苹果、武穴酥糖、羊楼洞砖茶(洞茶)、神农百花蜜、神农架洋芋、大通湖大闸蟹、浏阳花炮、大埔青花瓷、陵水圣女果、百色芒果、融安金桔、乐业猕猴桃、昭平茶、南溪白鹅、合什手工面、安仁葡萄、龙安柚、富顺豆花蘸水、蒲江猕猴桃、中江丹参、筠连粉条、筠连黄牛、赤水晒醋、大方冬荪、禹谟醋、都匀毛尖茶、文山三七、普洱茶、黄龙蜂蜜、宁夏枸杞、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固原胡麻油等产品的207家企业,生产盘锦大米、吉林长白山天然矿泉水、国胜茶等产品的5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质检机构提出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或变更的申请,由有关省级质检机构审核,经质检总局审查合格,现予以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并发布公告。自即日起核准其在相关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由质检机构按规定对其实施监管。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