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文件精神,提升山东省检验检测机构、计量技术机构的工作质量,促进检验检测、计量技术机构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检验检测、计量服务的发展需要,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卫计委、省环保厅、省林业局、省食药监局、省畜牧兽医局等十二部门开展为期2个月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提升行动。
检验检测、计量是国际公认的国家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确定的“高技术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是维护社会公平、保护环境、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生命健康、促进技术进步和生产发展以及维护民生的重要支撑。目前,山东省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已达2344家,总量居全国第一位,计量技术机构281家;从业人员7.2万人,拥有各类仪器设备34.7万台套,年实现营业收入115.1亿元,向社会出具检验检测报告2407.1万份,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但同时一些检验检测机构也存在着运行不规范,守法意识、责任意识不强,管理不到位,同领域恶性竞争,降低工作质量,甚至出现弄虚作假的现象,严重损害了检验检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这次全面提升行动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国家对检验检测机构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和行业管理规定,对全省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全省法定(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和在山东省开展计量校准服务的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的主体责任意识,全面促进山东省检验检测、计量服务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服务水平。
本次行动自10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为全面部署、各地执法检查、省级督查和总结通报四个阶段进行,采取县(区)级全面检查,地市级部门抽查,省级部门联合督查的方式。通过提升行动,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制度不健全、运行不合规、不持续保持检验能力、不按标准检验、超范围检验、弄虚作假的检验检测机构,坚决予以查处,加大曝光力度,净化全省检验检测环境,提升检验检测活动的有效性和公信力,保障国家量传溯源公共服务体系的安全,不断提升山东省检验检测和计量技术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参考,为质量强国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行动过程中,将通过地方新闻媒体及时对监督检查情况和违规机构情况进行报道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