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后,河南省鹿邑县质监局于10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全文传达《指导意见》,并就如何学习贯彻《指导意见》做出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指导意见》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必将对我国质量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因此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介,加强对《指导意见》的全方位宣传,提升社会认知,形成宣传、学习、贯彻《指导意见》的热潮。
会议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不仅对质量工作者提出了明确要求,更为质量工作提供了思路、指明了方向。质监局作为质量监管的主要部门,应切实将质量提升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会议要求,当前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下大气力实施质量品牌带动战略,在年初选定的13家企业中深入开展品牌创建工作;二是确立羊毛衫产业和化妆刷产业两个板块为质量提升行动“示范区”,通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形成鹿邑羊毛衫品牌和化妆刷品牌;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指导意见》宣传活动,提高全民对《指导意见》的知晓率,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质量共治格局。四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检测检验服务水平。(杨新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