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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质监局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2017-09-28 15:33:26 中国质量新闻网

  9月27日,黑龙江省质监局召开局务会议,认真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同志就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有关情况答记者问精神,并就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进行了部署安排。

  与会人员畅谈了学习体会,大家一致认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科学研判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规律包括质量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经过深思熟虑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蕴含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充分体现了中央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的坚定决心和信心。作为质量工作者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指导意见》,将《指导意见》作为行动指南,结合工作实际,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水平,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会议指出,《指导意见》是在我国质量发展史上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出台的关于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这是全国质量领域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它的颁布实施,是党和国家做出的战略选择,标志着质量工作进入战略转折,《指导意见》在质量工作中具有战略地位。

  会议要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者必须首当其冲深入学习宣传《指导意见》,当好先行者,加强对《指导意见》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带领和影响全社会,掀起学习贯彻《指导意见》的热潮。要结合我省实际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质监部门充分履行好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职责,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务求实效。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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