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近日,安吉一家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而被安吉县市场监管局开出35万元的罚单。
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浙江**钢结构有限公司的1号车间和2号车间共计10台电动单梁起重机自安装以来,除安装时经过检验,一直未定期检验。且该公司安全意识淡薄,操作不当,导致额定起重量为5T的电动单梁起重机横梁被压弯(使用额定起重量为5T的起重机与另一台额定起重量为10T的电动单梁起重机合力吊起一根重量为12T的钢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10台电动单梁起重机予以现场查封。而查封期间,该公司又擅自动用1号车间额定起重量为10T的两台电动单梁起重机进行吊运。鉴于该事件性质恶劣,数量较大,安全隐患严重,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第四十条第三项之规定,而被该局予以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