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厦门同安检验检疫局在对同安某企业进口的压铸机进行查验时,发现设备附带的2个空气压力瓶未能取得相应的安全性能检测证书,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经与企业沟通确认后对这两个空气压力瓶进行销毁处理。
空气压力瓶是常见的特种设备,医院的氧气瓶、家用的煤气罐都是空气压力瓶,但是常见的并不代表安全,家用煤气罐爆炸威力相当于150公斤TNT,足以炸毁两层楼,煤气泄漏更是取人性命于无形。
特种设备涉及国民的生命安全,危险性大、专业性强,其制造商及使用方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明确规定,进口特种设备未取得许可证明不允许在国内销售使用。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进口设备一定要与供应商充分沟通,除要关注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外,还应重点关注设备是否配置了压力容器部件、制造商能否提供必要的许可证明,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