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质检总局印发《关于加强产品全面质量监管的意见》。宁夏检验检疫局迅速行动,制定方案,细化措施,部署五大方面14项重点工作任务,加强产品全面质量监管,服务地方外贸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放管结合,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强化全过程监管,严格行政审批管理,加强证后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对下放审批权限的产品,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明确技术指标和管理规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非行政审批的产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分类监管、企业巡查、飞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监管措施,对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产品和企业,保持严查严管态势,保证监管到位。突出问题导向,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举措,着力解决监管资源与监管任务不匹配的问题,实现全面有效监管。
二是坚持严字当头,形成全链条监管体系。全面建立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风险研判、风险预警和风险快速处置机制,构建基于风险管理的闭环监管模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实现精准监管。严格监督抽查和检验检疫,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突出健康、安全、节能、环保、贸易欺诈项目,加大目录外进出口商品抽查力度。聚焦国内外反映强烈、质量安全事故频发的重点产品或地区,开展专项执法打假与集中整治。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和要求。充分发挥1236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的作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信息化水平。
三是坚持协同联动,建立全方位监管机制。建立进出口商品与国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定期通报共享机制,强化风险监测和风险预警的协调机制。加强国内外标准比对分析,推动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加强进口商品与国内产品监督抽查、执法打假等工作统筹,形成监管叠加效应。协调实施国内电商、跨境电商监管机制,共同培育“品质电商”。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深入开展联合执法,加强部门间执法合作和跨区域监管协作,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抽检互认、监管互助机制。
四是坚持群防群治,构建全社会共治格局。推动地方政府在抓质量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健全质量追溯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质量监管的工作机制,鼓励社会组织搜集质量违法线索,挖掘质量违法“潜规则”。加强检验认证机构分类监管,督促健全内部管理体系,督促认证机构加大企业检查及获证后跟踪检查力度。落实检验检疫监管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监管失职渎职行为,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树立质检为民的良好形象。
五是坚持夯实基础,落实全要素监管保障。加强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行“互联网+质检”,以信息化驱动质量监管工作现代化。加强基层质量监管力量建设,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质量监管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提高基层依法履职的能力。全面梳理涉及产品质量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强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情况检查,不断提升执法的科学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