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近日,阜阳市质监局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决定>》和《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该市质监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换发安徽省行政执法证工作。
阜阳市质监局高度重视此次换发证工作,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以2016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审为依据,组织填写市局换证人员《名单表》, 对《名单表》所列人员持证真实性进行审核,将初审后的市本级《名单表》报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编办审核,并逐页盖章,按时将经审核盖章《名单表》报省质监局。市本级持有国家质检总局制发在有效期内的中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证人员,将统一换发有效期为5年的安徽省行政执法证。(董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