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北京市大兴区质监局将清洁空气行动质监监管职责进行量化,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按照监管职责划分,大兴区质监局将燃煤生产加工、生产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生产车用氮氧化物还原剂企业监管等工作职责进行量化。明确工作任务:煤炭生产加工单位监督量化为上半年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检查或抽查,下半年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检查或抽查;生产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以及车用汽油清净剂、车用氮氧化物还原剂(车用尿素)等生产企业进行全面覆盖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明确负责人、检查人员、信息、总结报送等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