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今年以来,池州市工商质监局立足监管职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部门联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危化品安全。
强化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组织开展了全市危化品和危化品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专项检查,加强对危化品企业的巡查、检查,了解危化品产品质量状况,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共抽查5家企业生产许可证年度自查报告,对3家企业进行生产条件实地核查。
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将危化品、危化品包装及容器作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重点。安排抽检15组危化品和危化品包装及容器,对没有检验能力无法实施抽查的,要求企业提供委托检验报告,对产品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做好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工作要求,并加大整改力度,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开展对危化品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在用输送危化品压力管道普查和使用注册登记。规范推进全市18公里油气输送管道法定检验,通过对中央企业油气管道使用登记试点,加强对国家重大油气输送管道工程项目的安装监督检验和安全监察工作。
严把危化品行业市场准入关。按照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相关规定,严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危化品经营、烟花爆竹生产等行业领域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应取得而未取得相关前置许可的,一律不予注册登记,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对发现被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对被政府依法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并督促办理注销登记。
建立健全危化品行业信用监管机制。建立危化品企业“黑名单”制度,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单位及负责人,采取市场准入和任职资格限制。对有不良记录的危化品企业,在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予以限制或者禁入,逐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共治格局。(黄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