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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质监局积极推行电梯使用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2016-12-01 16:31: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针对近期全国各地电梯安全事故频发,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的实际,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提高电梯使用维保单位抵御风险、事故赔付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本着对电梯潜在安全风险的敏锐性及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陇西县质监局及时组织全县70余家电梯使用单位、15家电梯维保单位召开了鼓励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专题会议,积极推行对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

会上,向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宣贯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质检总局、省市政府对电梯责任保险的具体要求;阐明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必要性及重大意义;明确了电梯责任保险涉及的范围,重点引导和鼓励医院、学校、饭店、宾馆、商场、各类市场、旅游景点、住宅小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各类载人电梯及电梯维保单位对维保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同时,要求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责任保险的事前预防功能,构建电梯行业风险防范体系,加强事故预防,减少事故发生。

此次会议采取动员鼓励的形式,从思想意识上有效提高了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对电梯责任保险重要性的充分认识,对陇西县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有序开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下一步,结合陇西县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进度,陇西县质监局将逐步把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投保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对电梯使用、维保单位的年度安全考核工作中。(尤强)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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