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2O16年7月6日,乌兰察布市特检所接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春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百旺家苑小区报检,该小区是政府保障性住房,回迁居民较多,机电室第一时间对该小区住宅电梯进行检验。在检验中,发现使用单位未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缺少日常检查与使用记录,安全技术档案不合格,维保记录不合格,应急照明灯不亮,外呼板未固定损坏,运行抖动,曳引机上方窗户未封堵,紧急对讲失效,门锁啮合不合格,对重松动等46台15项问题,该维保单位未严格依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养,现场通报给春晖物业和鼎顺维保公司,并及时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要求整改后通知乌兰察布市特检所,及时安排复检,乌兰察布市特检所将检验结果及有关情况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乌兰察布市特检所电梯检验工作不畏难题,不留死角,覆盖全面,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张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