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全旗人民打造更好的消费环境,今年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领、全面提升”的创建思路,在全旗商场、超市、个体经营者等消费环节经营者当中开展“德善草原.大美前旗”放心消费示范店(街)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活动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指导全旗消费环节经营者建立和落实“一承诺四制度”。具体内容包括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要公开进行诚信经营承诺,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要求经营者建立商品和服务质量追溯制度、建立采购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首问责任制度和赔偿先付制度。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把采购和验货环节、加强进货验货管理,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能够对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质量进行追溯。依法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经营场所明确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岗)”等消费维权机构,依据“谁销售谁负责,谁服务谁负责”的原则,在消费纠纷中主动和解,对消费纠纷实行赔偿先付。
创建活动结束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社会力量对申报的示范单位进行综合评估评价,选定一条街为放心消费一条街(暂定为吉拉西街),摸底50余户,拟评出25个示范单位。对拟确定为放心消费创建的示范单位,将在旗新闻媒体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张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