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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16-04-29 16:13:36 中国质量新闻网

  在全面加强药品经营环节质量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当前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不在岗等问题,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完善执业药师在职监管,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增强药品经营环节风险防范意识,确保药品经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百姓安全用药水平双提升。

  一是执业药师在岗执业期间,必须佩带标明其姓名、执业资格(技术职称)、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企业要记录执业药师离岗时间及原因,并将“执业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标牌放置显要位置,向消费者告知。三是执业药师离职或聘任期满不再续聘的,企业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新配备的执业药师及时到位履行岗位职责。四是企业员工考勤必须包含执业药师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工作人员,相关记录(含指纹考勤)要留档备查。

  同时,积极宣传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履行岗位职责对百姓用药安全的重要性,督促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自查执业药师在岗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对自查发现的所聘用执业药师不规范执业行为,企业应立即予以整改。进一步凝聚共识,增强企业的守法经营意识,营造社会共治的监管格局。(李锦绘 朱宏宇)

(责任编辑:车车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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