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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食药监局召开药品经营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

2016-04-12 16:46:2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为增强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意识,落实其质量安全主体责任。4月5日,达州市达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亭子镇召开了亭子片区药品经营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辖区内27家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接受了药品经营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相关知识的系统培训。

  培训会上,亭子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在系统讲解《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的相关规定,让与会人员深刻认识“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目的、意义、作用的基础上,重点释义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让企业正确把握“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含、要求、标准,切实抓好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下发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对照表,要求企业从质量管理与职责、人员管理、质量管理文件、设施设备、采购与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管理、售后管理等8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逐条逐项对照整改、完善,并与亭子食药监所签订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书和承诺书。

  下一步,亭子食药监所将在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年底,还将召集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召开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述责会,以切实将药品经营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全面提升药品经营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管理水平。(刘伟)

(责任编辑: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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