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确定浙江绍兴市为“全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监管”全国示范试点。近年来,绍兴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以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为主线,在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大监管平台作用,认真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日常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和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效性的途径和方法,先后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和分类监管”等多项工作在全省推广。
(赏 燕)《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5年4月刊
本刊讯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确定浙江绍兴市为“全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监管”全国示范试点。近年来,绍兴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以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为主线,在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大监管平台作用,认真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日常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和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效性的途径和方法,先后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和分类监管”等多项工作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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