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是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条款的活动。标准化涉及经济技术、社会管理、行政服务的方方面面,其重要性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并且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相继出台了自己的标准化战略及相关政策。2014年,浙江省提出实施标准强省战略。标准化已经成为倒逼企业技术创新的有效机制,推动产业升级的有效途径,破解贸易技术壁垒的有效手段,助推服务业发展的有效工具。本文根据浙江省绍兴市产业实际,分析了实施标准化战略的现状,提出了以标准化为手段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建议。
成效与问题
2006年,绍兴市首次提出实施标准化战略,主要取得以下成效:
一是工作机制逐步建立。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意见(2012-2020)》、《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创新工作的意见》,把标准化发展战略纳入“十二五”规划,出台标准化激励政策。近三年全市共兑现标准化奖励资金3374万元,有效地激发了企业的活力。
二是标准话语权不断增强。绍兴市企业为主或参与制订国际标准11项、国家标准551项、行业标准457项。绍兴市照明电器、染料、电机、轴承等块状产业标准话语权日益增强。如:浙江阳光照明集团参与制订国家标准15项,为该行业企业参与制订国标最多的企业之一;龙盛等染料企业主导制订国家标准17项,其中第一起草单位11项。
三是技术平台建设有序推进。全市共承担了TC63/SC8等9个国家级标技委分委会(工作组)、ZJQS/TC48等5个省级标技委(分委会)的秘书处工作,成为绍兴市企业争取标准制订权的重要平台。最近三年,全市共投入检验检测平台建设资金达1.85亿元,已建成或在建国家级检测中心4个、省级检测中心14个,检测能力基本能覆盖全市主导产业。照明电器、领带两个专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成运行。
四是标准引领作用日益显现。制定标准已经成为绍兴市企业提升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之一,96家企业被认定为省标准创新型企业。据统计,全市规模以上企业采标率达54.6%,全市22个块状产业制订实施“联盟标准”27项,其中15个块状产业销售超百亿元,10个块状产业获浙江区域名牌称号。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绍兴市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是工作机制亟待完善。《标准化法》规定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制度,但实际上还存在着部门分割、相互脱节,标准化行政部门一头热的现象。标准化与知识产权的协调推进机制不够健全。资金投入有限,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
二是思想认识亟待深化。“产业未兴,标准先行”的理念尚未建立。很多企业在参与标准化活动中看重的只是署名,忽视了通过标准制订获得技术优势、市场优势的重要作用。在应用上,思路还比较狭窄,更多的还局限于生产技术领域,而在公共决策、公共管理、公共服务领域,还不习惯于用标准的手段来解决程序性和规范性问题。印染、化工等产业整治,还习惯于运用行政强制力“关、停、并、转”,缺乏以标准提升产业、淘汰落后产能落后企业的意识。
三是标准壁垒亟待破解。一些龙头企业对建立标准联盟存在种种顾虑,怕失去的多,得到的少。造成一些块状产业虽然有技术、产量、市场优势,但无法结成标准联盟,形成标准体系,把产业优势转化为标准优势,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内耗。破解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缺乏有效机制,影响产品出口。如针对偶氮染料的禁令,就对我市染料纺织品出口产生很大影响。
四是服务能力亟待提高。人才缺乏,基础资料匮乏和资金不足是绍兴市标准化服务能力缺失的主要问题。面对国内外数以十万计的标准信息量,亟待设立一个公益性的专业标准化工作机构来收集、研究标准信息资料,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专业性的服务。
对策与建议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的协调互动。标准化是一项技术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现阶段还需政府主导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强化政策引导调动各方积极性。根据建设标准强市的要求,构建“大标准”工作格局,强化领导小组的作用,健全会商沟通机制,把“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要求落到实处。强化标准化战略与知识产权战略的融合,强化技术创新体系与标准创新体系的协调互动,促进科技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的融合。强化“企业主体,政府支持”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公共财政的支持力度。设立“绍兴市标准创新贡献奖”,对标准化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表彰奖励。
二是建设公共平台,强化标准的专业服务。组建公益性质的标准化工作机构,针对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开展标准研究和创制,跟踪、收集、研究、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分析、评议、预警绍兴大宗出口产品进口国和目标市场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向企业提供标准化专业服务。加快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强化对先进标准研究、实施、评价的技术支撑。建设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标准、产品、产业政策、国内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服务。加快标准化人才培训,培养一批既懂国际国内标准规则,又懂技术又有外语沟通能力的标准化专门人才队伍。
三是争取重点突破,强化标杆的示范引领。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点上突破,面上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标准化战略,争取标准话语权。对照明电器、环保装备、电气装备等我市企业在国内具有技术优势的产品,可通过技术创新,抓住标准制订、修订、延伸的时机,积极介入标准制修订,推动标准升级,成为标准的参与者或主导者,争强竞争优势。对染料、智能纺织印染装备、纺织等我市企业既有技术优势,又有市场优势的产品,可通过建立产业标准联盟,主导标准的制定,在专利技术上交叉授权,实现龙头企业之间的优势互补,降低创新的风险和成本,减少寡头企业之间的不合理竞争,促进合作与创新,提升联盟的品牌效应。通过输出“绍兴标准”,把技术优势转化为标准优势,把标准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以先进标准淘汰落后企业和落后产能,实现产业的高级化。对领带、袜子等产业链条比较完整的产业,以形成标准体系为目标,在关键技术标准研究上下功夫,加强与跨国公司的技术标准合作,破解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占领全球竞争制高点。在服务领域,注重服务标准的实施,并结合实际给予补充完善,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益。
四是着眼实际成效,强化标准的实施监督。标准订得最好,但没有执行、没有监督、恶意解读,标准就是一纸空文。所以,一定要抓实标准实施的监督,重点是质量安全标准、节能减排标准、五水共治标准、公共服务标准实施的监督。国家强制性标准,企业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鼓励企业自愿采用;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制订高于国家标准的团体标准或联盟标准。企业标准必须有一定的先进性,杜绝无标生产。
五是注重长远发展,强化标准的基础研究。要积极跟踪国外标准化动态,开展差异性研究,服务产业升级。如APEO(烷基酚聚氧乙烯醚)作为印染助剂被广泛应用于各类印染加工工艺中,欧盟、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服装采购商把APEO列入其禁用物质清单,规定限量不得超过100mg/kg,但我国至今还没有相关的标准或法规对此作出规定。2013年,我市开展了APEO的风险研究,结果发现,部分纺织品和印染助剂中APEO含量超过欧盟等地区采购商的限量标准,值得引起我们重视,要建议国家标委会及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纺织品服装中APEO的限量标准或法规政策,寻求长效之策。
(作者单位:浙江省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4年5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