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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垦利县质监局约谈“问题”企业取得实效

2013-04-07 10:53: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解惑之后展笑靥

——山东省垦利县质监局约谈“问题”企业取得实效

   2013年1月16日,山东省垦利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二楼会议室里,圆形的会议桌前坐满了人,他们畅所欲言,谈笑风生。这不是该局内部的例行工作会,也不是案件审理会,这是正在召开“问题”企业的约谈会,与会人员一方是2012年受过行政处罚的15家企业负责人,另一方是这些案件的执法办案人员。会议持续了三个多小时,与会企业负责人把问题留下,带着满意而归,执法人员看着会议记录上十几条建议和回访记录上的落实签字,目标更加明确,信心倍增。

   其实,这项企业约谈会活动已经是垦利县质监局第3次尝试,起初进展的并不顺利,第一次通知违法受罚企业负责人集中约谈,参会的企业很少,多半是企业员工或者部门负责人,部分企业感觉本来受处罚就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还开会集中“受审”,害怕再次被罚,心有余悸,大都避而远之。但后来,发现事实相反,通过座谈,企业掌握了主动权,违法事实和办案程序可以在会上再次还原,案件办理人员成为了问责人,执法态度、业务素质等都可以拿来讲,双方坐在一起把问题疑惑解释,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企业普遍反映良好。后来,前来参加约谈的换成了企业主要负责人,他们不仅对本次处罚充分表达意见,而且还带着企业自身的发展瓶颈问题来求教取经,约谈变成了恳谈,问题逐渐不成问题。

   “你们罚的对,我们以后绝对不敢铤而走险。多亏了你们的指导,这么快拿到新证,否则错过年关,我们损失得更多。”东营某防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曹经理激动地说。这家防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施工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高科技防水企业,因生产规模扩大,在距离厂区不远的一片空地上私建厂房生产,但两个厂区多项设备混用,存在安全隐患,产品未经过达标验收就进行销售,经查处属于变更生产条件未重新申请办证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罚,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销毁处理。在后处理中,执法人员一直跟进,帮助企业积极整改,复产验收、生产许可证申请办理都在最短的时间内顺利完成,使企业赶上了年前生产销售高峰,迎来了一个开门红。

   “这次来座谈,我是专门来请教的,看我小本子上记的这些问题,今天都要一个个问明白。”山东省某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李经理笑着说。该企业成立于2011年底,投资大,起点高,但质量管理人员的水平与法律法规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导致企业在取证期间擅自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受到应有的处罚。刚开始该经理对处罚不认同,经过执法人员细致的解释,经理心服口服、欣然接受。紧接着企业承接了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糕点类食品唯一供应商的光荣使命,企业主动与垦利质监局联系,商议供亚沙会食品质量安全保障问题,该局积极与组委会、省、市质监局及当地政府保持联系,第一时间传递信息。亚沙会期间,该局专门派出两名技术骨干驻厂解决技术难题,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和组委会的要求,从原材料入手,严把食品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关,增加监管频次,共帮助企业排除安全隐患20余处,处理突发事件2起,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企业圆满地完成了供亚沙会的任务,并被亚沙组委会授予“优秀供应商”称号,提升了企业的产品质量。

   像这样的企业心声比较普遍,他们普遍规模不大,人员少,技术弱,管理跟不上,受眼前利益驱使,往往放松了安全警惕,主体责任重心一时失衡。他们将质监部门执法监管看作是种负担,想方设法堵漏洞、绕着走,心里抱着不会出大问题的侥幸心里,殊不知小问题会演变成大事故,这种小聪明要不得,这个赌注下不得。“问题”企业约谈会针对的就是这部分平时功夫没用到家的企业,处罚不是初衷,整改后杜绝类似问题发生才是目的。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以案说起,又不局限于案件本身,凡是企业关注的,执法部门职责范围内能做到的,都可以谈,谈怎么保持产品稳定性,谈怎么上新项目,谈怎么节约生产成本,谈怎么起草产品标准。只要谈出来,就不怕没有答复,垦利县质监局制定了一系列约谈制度规章,每次约谈会议进行全程录像,问题建议当场记录在案,明确3天答复期,3天之内派专人跟踪调查,争取在最短时限内想法设法给予帮助或答复。

   “问题越多,说明我们的工作还不够完善。我们不怕揭短,不怕挑刺,暴露的越直接,我们改的越彻底。欢迎企业质询问责。”垦利质监局分管执法工作的局长说。

   自2012年起该局举办此类约谈会,先后有35家食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参会发言,发现并解决了大小问题100余件,无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通过这个交流平台,进一步加深了生产经营企业对质监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拉近了监管部门与行政相对人的距离,不仅有效行使了权力,而且也保障权利的运用,形成了促发展、谋提高的良性循环。

   近年来,垦利县质监局实施以说理式执法、开门案审、约谈回访为主的阳光执法工程,将执法办案过程置于公众监督评议之下,既提高了行政处罚的透明度,保证了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也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工作者的执法素质和修养,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具备了处理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受到了企业的好评、社会的认同。

   今后该局还将在监管服务中,更加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排忧解难,加强企业违法、困难问题的法规政策研究,通过建章立制、调整方式,结合定检抽查、分类监管、信用评价等工作,相互吸收借鉴,探索建立监管服务、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3年2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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