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南 燕
抽查范围
国家质检总局前不久组织对植物保护机械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北京、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49家企业生产的158种植物保护机械产品。包括背负式喷雾器、背负式电动喷雾器、背负式喷雾喷粉机、植保机械用泵4个品种。
抽查依据
本次抽查依据《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安全技术要求第6部分:植物保护机械》GB10395.6-2006等标准的要求,对植物保护机械产品的整机密封性能、常温起动性能、安全防护装置、风机叶轮超转速试验、药箱气密性试验、水平喷雾量、水平射程、耳旁噪声、完整风机全压效率、喷雾性能、药液箱坠落试验、空气室耐压性能、喷射部件耐压性能、药液箱容量、过滤装置、残留液量、调压阀性能、运转性能试验、泵总效率、泵容积效率、压力表、噪声、液泵过载保护、绝缘性能、连续工作时间等2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
经检验,145种产品符合标准规定,其中,抽查的34种背负式喷雾喷粉机、植保机械用泵产品均符合标准的规定。抽查发现有8种背负式电动喷雾器、5种背负式喷雾器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整机密封性能、药液箱坠落试验、液泵过载保护、药液箱容量、过滤装置项目。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2年8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