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豆制品抽查近九成合格

2012-02-18 10:10: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抽查范围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对豆制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等16个省、直辖市158家企业生产的160种豆制品产品。包括腐乳、豆豉等发酵性豆制品和豆腐干等非发酵性豆制品。

    抽查依据

    本次抽查依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20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GB2711-2003、《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GB2712-2003、《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年3号)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豆制品产品的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脱氢乙酸、合成着色剂、二氧化硫残留量、甲醛次硫酸氢钠、碱性嫩黄、碱性橙Ⅱ、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

   抽查发现有18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甜蜜素项目。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