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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体制转变加强省级质监稽查机构建设的建议

2012-02-18 14:08: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去年以来,质监稽查管理体制面临重大调整。如何顺应形势,在这一体制调整过程中加强省级质监稽查机构(下称省稽)建设,保障质检大稽查执法体系(下称大稽查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更好地发挥质检系统“打假治劣、保国安民”的职能作用,是一个刻不容缓,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本文试对此做一初步探讨。

    加强省级稽查建设的重要性

   根据过往经验,体制调整后,各地质监执法工作可能程度不同的面临如下一些问题:如地方保护加剧,执法机构的执行力有所削弱;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执法不规范问题有所显现;执法经费、装备保障受到影响,执法效率受到制约;执法信息难以共享,跨区域联动受影响,潜规则隐患加剧;跨地区协调指挥难以做到高效统一等。当前,部分基层稽查机构执法人员偏少,素质参差不齐,经费匮乏,监管对象点多面广,难以独立应对复杂的执法环境和艰巨的执法任务,某种程度上更加剧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的难度。加强省稽建设,使之成为省以下质监稽查体系的协调、指挥中心,并适时弥补基层执法能力之不足,不失为解决上述问题,继续稳步推进大稽查体系建设的一条有效之策。概言之,加强省稽建设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体现在查办大要案上。要迎难而上,攻克基层稽查机构难以处理的重大案件。通过查办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树立质监稽查机构执法为民,服务经济,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为基层稽查执法机构撑腰、鼓劲,作出表率。

   二是体现在规范执法上。要严格程序规定,规范执法的每个步骤、环节,将行政执法办案的制度、规定和程序、步骤,最大限度地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从而树立起稽查机构“清廉、公正、公平”的执法形象,将每个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为基层稽查机构规范执法做出表率。

   三是体现在理性执法上。要突出理性执法:一是要注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使的合理性。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在对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科学评判的基础上,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做到“过罚相当”。二是要推行说理式执法。即在执法中,给执法者和相对人以平等的讲明事理或申辩的机会,让双方充分交换意见,减少执法纷争,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基层稽查机构受到执法观念,考核机制等因素的影响,不重视理性执法,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摩擦、纠纷。省稽要在此方面做出表率,引导基层稽查机构理性执法。

   四是体现在科学执法上。所谓科学执法是指:行政执法要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与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充分运用科学的执法思路和执法方式、手段,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效能执法,做到“执法与服务的有机统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当前,一些基层稽查机构囿于自身思想意识和物质保障水平的局限,对科学执法认识不足,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对此,省稽要做出表率,着力提高科学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达成手段和效果的有机统一,提升执法的科技含量。

   五是体现在执法联动上。根据我国行政体制特点,推动形成有效的执法联动机制,最有效的方式是自上而下地推行。即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带动基层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协作。因此,搞好省级稽查执法联动,以推动建立延伸到基层的稽查联动体系,是构建大稽查体系的必要着力点和基本措施。一是要实现质监稽查层面的执法联动。搞好质监系统内部不同地域稽查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充分发挥稽查协作网络的作用。二是要搞好与质监系统各技术机构、职能部门之间的稽查联动。将技术支持、日常监管、执法办案与后续整改、监管形成一个有机联系、密切配合的整体,对违法行为做到及时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治理,迅速、高效地消除可能存在的质量隐患。三是要积极探索与检验检疫部门及跨系统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形成稽查联动的有效途径。通过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协作,补强质监稽查职能的不足,更好地为企业、消费者服务。

    加强省级稽查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是树立全局观念,增强责任意识。省稽首先要从转变观念入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将稽查工作有机纳入当地质检工作的总体布局之中,与日常监管、宣传教育、行政许可、审批等各项业务工作形成相互衔接、有机配合的整体,实现各部门之间无障碍工作衔接,增强质监工作的整体协调性。

   二是健全省级稽查机构,理顺稽查管理体系。当前,由于各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管理体制的差别,省稽在名称、编制、管理、经费保障和职能作用等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差异。若想充分发挥其在大稽查体系中的骨干作用,就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尽力消除这些差异,实现“五个统一”。即:统一名称、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一职能、统一保障。概言之,就是机构统一纳入行政机关序列,执法人员划归公务员编制,由财政部门统一给予专项经费保障。要进一步构建以之为龙头的省以下稽查管理体系,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责范围,强化责任意识,从而为建立全国质检系统大联合、大协作的稽查网络体系打下坚实基础。为此,国家质检总局应与有关部门洽商,整合各方面意见,尽快制定、下发《加强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伍管理指导意见》,对此加以明确规范。

   三是构建稽查联动机制,提升稽查整体层次。要着力搞好以下四个层面的联动:1.稽查联动。要加强质监稽查机构之间的学习、交流,统一执法认识,协调执法尺度,提高协作意识,在质检总局的统一指导下,构建起跨省稽查联动网络,实现跨省际执法大协作,协力打击跨区域重大质监违法案件。2.稽检联动。要打造稽检结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联互动的执法快速反应机制,做到稽查与检验工作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技术手段的支撑保障作用。3.部门联动。要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和其他执法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符合当地实际的执法联动、协调机制。组织、协作开展由多部门参与的专项执法活动;并积极探索建立跨部门、区域执法干部交流机制,实现执法人才、经验无障碍流转,带动相关稽查机构执法水平的提高,并将此种协作、交流机制规范化,常态化。4.社会联动。要将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名优企业、广大消费者等社会力量也以一定形式纳入稽查联动机制。通过广泛宣传,畅通渠道、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其信息提供、执法协助和过程监督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提升稽查工作的社会评价度,获得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持;另一方面增强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充分满足社会各方面对稽查工作的期待、要求。

   四是整合资源,建置便捷、高效的执法信息平台。以省稽为构建信息平台的主体,建置便捷、高效的执法信息平台。1.广泛收集,整合各地产品质量信息、质量公报信息等稽查信息,并收集法律法规、产品标准、行政相对人资料等信息,建立切合辖区打假实际的稽查信息平台,充分利用丰富的信息资源快捷查假。2.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装备的作用。强化执法信息的收集、存储与即时传输功能,以省级稽查信息平台为枢纽,构建起立体、多维、快速、便捷的全局性质监稽查信息网络。

    (作者单位: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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