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山东省郓城县质监局高度重视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质量主体责任年”一系列工作部署,通过强化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检验、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等一系列措施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真正实现了以“质量主体责任年”活动贯穿各项质监工作。
该局负责人表示,总是民生最关情,总书记“七一”讲话深刻体现出民本思想,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我们责无旁贷,坚持从源头把关,强调从原材料进厂、出厂检验的过程监管,率先开展了企业主体责任履责报告制度,确保食品安全,用实际行动贯彻七一讲话强调的执政为民理念。
“作为全县食品行业龙头企业,我们保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持续保持食品安全生产条件,做到不滥用食品添加剂,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全面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近日,在菏泽郓城县食品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报告会上,神舟食品集团企业法人张勤成作出庄严承诺。
今年以来,菏泽郓城县局把履行主体责任报告制度作为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通过定期组织企业负责人向质监部门、社会各界报告落实法律责任,实施质量管理的做法,并由质监部门现场点评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等,进一步增强了食品企业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实现了从源头上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截止目前,全县共有29家企业参加了这种形式的报告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市民代表等共430余人到会聆听,下一步还将组织36家企业参加。
近日,该局食品生产监管科工作人员第3次来到郓城县康佳食品厂指导帮扶。原来,该公司在上半年市抽中被检出超量使用防腐剂及标签标注不规范。该局把不合格后处理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有利时机,选派专人帮助企业分析产品质量不合格原因,制定了7条具体整改措施。同时,针对企业工艺流程不合理、从业人员质量意识较低现状,指导企业改造更衣室、进料口等5处,有效防止了人流、物流的交叉感染;同时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65人次,重点宣贯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着力提高企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通过耐心细致的指导帮扶,不仅企业不合格后处理整改到位,及时消除了产品质量隐患,也推动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前不久,该局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了桶装饮用水突击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依法查封水浒泉、海峡情、帝缘等7家无证生产企业,没收臭氧发生器、电机等关键设备11台件,劣质水桶360余个。检查中,邀请县电视台等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仅要‘润物细无声’,更要‘秋风扫落叶’,只有两手抓两手都硬,才能从根本上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该局负责人如是说。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局共开展肉制品、小麦粉、桶装饮用水等专项整治活动9次,出动执法人员165人次,检查食品企业96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26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立案查处9起,促进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