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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对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作出新部署

2011-02-18 14:10: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加大监督力度 提高监管效能

——国家质检总局对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作出新部署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有14次强调“质量”;在中共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有17处写到“质量”。因此,“十二五”时期是产品质量监督事业大有作为的关键时期,需要不断开创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新局面。1月19日至1月20日,在广西南宁召开的2011年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会议,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确定了“十二五”时期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思路,部署了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本文特对本次会议所作出的新的部署进行了摘编,以飨读者。

    源头严起来

   严格准入许可,不断提高源头监管水平。强化工作责任,严格生产许可管理,加强对省级发证工作的监督管理,联合公安部门,加强安检机构许可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提高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从源头服务民生、促进经济、保障安全的有效性。

   严格生产许可把关,有效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格发证条件、发证程序和发证时限,严把市场准入关,不断提高发证质量。严格审查把关,严格控制发证,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等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规定,对产业政策规定不得新上、重复建设和扩大规模,以及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的企业,坚决不予许可,切实发挥生产许可落实产业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职能作用。动态跟踪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变化,及时修订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强化生产许可工作全过程管理。修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做好实施细则和《生产许可证审查机构管理规定》、《生产许可证审查人员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宣贯工作。完善年度考核评价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审查工作评价机制、审查人员考核与退出机制等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清理生产许可证审查机构,以建筑钢材、砂轮、广播通信铁塔等产品审查部为试点,加强对重点产品审查发证管理,规范审查工作。

   加大生产许可后续监管工作力度。指导各省按照法规规章规定,切实做好获证企业年度监督检查制度,加大获证企业日常检查力度。将国家和地方联动抽查、年度和日常监督检查以及重点产品专项整治作为获证企业监管的重要抓手,对不能持续满足准入条件、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抽查不合格的获证企业,严格退出机制。

   加强对省级发证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深入推进审批权限改革,进一步研究下放一批产品实行省级发证,切实做好省级发证宣贯、培训和部署工作。加强对省级发证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工作规范》,不断完善发证工作具体规定。

    力度大起来

   以贯彻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为契机,突出监管重点,强化抽查后处理,切实加大监督力度。

   突出重点,提高监督抽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以涉及健康安全的消费类和国计民生的政策类产品以及重要生产资料,特别是实行强制准入管理的产品为重点,科学制定监督抽查计划,有效利用监管资源,合理确定抽查覆盖范围和频次。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日用消费品为重点,突出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等重点项目,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努力保障消费安全。

   严格监督抽查工作过程的监督管理。全系统要大力宣贯落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细化工作要求和程序,依法依规严格规范监督抽查各环节工作。要加强抽查工作风险控制,围绕监督抽查工作的抽样管理、样品检验、异议处理、结果发布、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等环节,分析可能存在较高风险的关键点,严格执行标准和有关规定,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举措。

   加强抽查实施规范管理,提高抽查工作科学性。继续加强抽查实施规范的编制和管理,组织编制第三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使抽查实施规范能够基本满足监督抽查工作的实际。加强对抽查实施规范的日常维护,对已发布的抽查实施规范进行跟踪,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标准变化、突发应急事件等情况,及时组织修订,不断提高实施规范的科学性。

    机制新起来

   推进落实风险信息管理工作,不断完善风险监控工作体系,全面加强风险分析工作,探索建立分类监管工作模式,开展监督抽查信息研究利用,探索建立承检机构动态管理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全系统风险应对能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性。

   积极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指导各地落实《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建立风险信息收集工作机制,加强风险信息分析研判和处置。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探索建立与标准化等部门在风险信息沟通、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中的协作配合机制。积极探索消费品风险监测工作机制,完善有关工作措施和程序,继续开展消费品风险监测试点工作。

   深入开展风险分析工作,探索建立分类监管模式。结合产品质量监督职责,深入开展风险分析工作,查找关键点和潜在风险,研究提出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立足提高履职效能和工作需要,系统分析监督抽查、生产许可、质检机构和安检机构监管等制度实施情况,以产品、企业、机构为对象,研究确定分级分类标准,探索构建产品、企业、机构分级分类监管信息系统。

   推进全国监督抽查信息利用研究。完善全国监督抽查信息直报系统,继续加强全国监督抽查结果和后处理结果数据报送工作,逐步将国家监督抽查信息导入直报系统,实现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结果信息资源共享。依托有关科研机构和质检机构,加强对全国监督抽查信息的统计分析和研究,科学应用监督抽查信息,适时启动监督抽查产品分类、工作绩效评估研究。

   探索建立承检机构动态管理工作机制。突出国家监督抽查和生产许可承检机构的监管,研究制订产品质量监督承检机构监督管理规定,规范监督抽查和生产许可发证检验行为,强化对承检过程监督管理。

    基础实起来

   加快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法律法规体系,全面推进法治监督,加快夯实技术保障体系,不断强化科技监督,加大培训力度,加强思想教育和行风建设,推进“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监督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

   加强法制建设,推进法治监督。推动《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启动修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加快制定颁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积极做好新修订实施细则和《生产许可证审查机构管理规定》、《生产许可证审查人员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宣贯工作。

   完善技术保障体系,推进科技监督。围绕监督工作需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技术保障体系建设,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一是建立完善以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检验机构工作质量考核指标、安检机构许可技术条件等为主要内容的产品质量监督规范体系,结合科技进步、标准更新、产品升级换代和新兴产业发展,进行动态修订,不断补充完善。二是建立完善由质量监督科研、检验、管理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发挥专家参谋作用,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技术评审把关、处理疑难技术问题,特别是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建议。三是建立完善符合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任务要求的技术机构库,发挥各机构的专业技术优势,筛选重责任、有能力、高水平的技术机构,为做好产品质量监督分析研究工作,建立规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提供技术支撑。

   推动质检机构建设,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积极促进检验机构提升能力,推动国家质检中心和地方质检机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家质检中心的规划审批工作。大力支持国家质检中心的发展,通过向其委托国家、地方监督抽查和许可发证检验工作,锻炼检验队伍,加快提升检验能力和工作质量,服务政府质量安全监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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