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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诚信 以质取胜——访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司长田世宏

2011-02-18 11:20: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质量诚信 以质取胜

——访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司长田世宏

   问:田司长您好,请您为读者介绍一下质检总局“十一五”期间质量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田世宏:“十一五”期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质量振兴纲要》的部署,深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我国经济发展方式逐步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质量工作得到长足发展。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

   一是推动各级政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质量兴(强)省活动。“十一五”末,全国共有21个省(自治区)开展了质量兴(强)省活动,制定了质量兴(强)省规划,有2300多个市(县、区)开展了质量兴市(县、区)活动,超过全国县级行政区域总数的80%。

   二是大力推动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振兴民族工业。到“十一五”末,我国培育10个“中国世界名牌产品”,1412个“中国名牌产品”,17477个省级名牌产品。积极推动建立国家质量奖励制度,全国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了政府质量奖。

   三是深入开展质量统计分析,为宏观决策提供服务。自2006年以来,连续4年公布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根据对全国25万多家制造业企业相关数据的测算,2009年我国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是82.14,与2008年相比提高了0.96。制造业质量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四是大力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初步建立了质量信用制度,加强质量信用监管,建立了近25万份以质量记录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质量档案,并依据质量信用记录划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发布近80万条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实现质量信用信息资源社会共享,引导社会监督。

   五是实施设备监理制度,保障国家重大工程质量。“十一五”末,全国共有204家单位获得了设备监理单位资格,13622人取得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等国有企业集团明确要求在重大设备生产制造过程中必须实施监理制度。

    还有就是,积极推进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质量提升的人才基础得到进一步加强。

   问:请问田司长,国家质检总局在引导和加强企业质量诚信意识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十二五”期间有何规划?

   田世宏:质检总局根据国务院赋予的职能,以推动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为主攻方向,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以建立信用监管制度为核心,加快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企业质量诚信意识,引导企业履行质量责任,营造“质量诚信、以质取胜”的社会氛围。二是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制度。研究制定质量信用监管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质量信用体系标准化工作。三是加快完善质量信用信息化建设。搭建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全国统一的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平台。四是推动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五是完善质量信用惩戒机制。建立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六是积极推进质量诚信示范区建设。

   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质量的主体。下一步,国家质检总局将采取哪些措施落实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

    田世宏:“十二五”期间,我们将着力推动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是研究建立企业产品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要求产品制造者及时报告产品事故。明确企业产品质量事故报告的主要事项、时间及安全补救措施等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地减小不安全产品可能给消费者带来的伤害或死亡风险,保护公众利益与安全。

   同时,完善企业产品质量“三包”责任规定。组织开展家电、手机、电脑、家用汽车等“三包”规定修改,以适应产品技术的提高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促进机动车售后服务标准出台,加强对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强地方质监部门产品质量申诉处理技术支持能力建设,推动企业落实产品质量担保责任。

   第三,组织开展企业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以涉及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开展企业质量诚信承诺活动,引导企业履行质量责任,营造“质量诚信、以质取胜”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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