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质监局实行约谈制监管食品质量安全
为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河北省邯郸市质监局积极探索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水平,近期探索出以安全生产管理为主的约谈制,为食品安全增加了一道安全防线。
食品安全约谈,是指市、县两级质监部门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按时完成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主管负责人、监管责任人或主管负责人、监管责任人发生变更时,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组成约谈小组,对以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进行的警示、告诫或告知谈话;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企业,抽检不合格企业,新建食品生产企业、企业法人、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更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由质监部门组成约谈小组,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进行的警示、告诫或告知谈话。约谈制明确了两种情况要进行约谈:一是辖区内非法生产行为打击不力、未履行监管义务的,以及未完成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其他责任目标任务的。包括主要负责人、监管责任人发生变更的,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因自身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或经抽检重要指标不合格,或不能持续保持必备生产条件导致所生产食品关键项目不合格,或因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或者拒绝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责任人进行约谈。
该局的约谈制度还对约谈的层次进行了分级,明确市局主管食品安全领导对县级局局长和主管负责人进行约谈;食品处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大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或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县级局对本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辖区内中、小型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对县级局相关人员的约谈主要是听取县级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和出现问题的原因,以及采取的对策措施;对监管责任人和其他监管人员的约谈,主要是听取监管人员对问题企业的监督检查、日常巡查及抽查检验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县级局新调整的食品安全主管负责人、监管责任人的约谈,主要是提出工作要求,督促其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专业技能的培训学习,熟悉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状况,达到履职尽责的水平。
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的约谈突出对问题企业负责人的约谈。主要是听取被约谈企业负责人或责任人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生产情况汇报、食品安全隐患的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拟采取的整改措施,指导、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办法和措施,制定整改时限;对未出现问题但有重大变更企业负责人的约谈,突出对本单位当前安全状况的分析,以及如何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措施和方法,为企业提供有效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对新建食品企业负责人的约谈,主要是告知食品企业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相关规章制度,提高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和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此外,在约谈程序上,做到约谈前有书面通知,约谈中有正式记录,约谈后有定期书面报告,并且在约谈时限上进行了明确要求,确保约谈及时、措施有力、落实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