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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这场防控硬仗

2009-05-22 13:54:36 中国质量新闻网

——全国质检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防甲型H1N1流感疫情

    近期,墨西哥、美国等国家发生了甲型H1N1流感疫情,受感染人数和疫情传播国家及地区不断增加,引起全球关注,举国关心。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全国质检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全力投入到防控甲型H1N1流感战役中,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本文特对此作一个简要介绍。

    发布公告

    4月25日,世界卫生组织通报了墨西哥、美国等国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国家质检总局高度重视,连夜发布第30号紧急公告,要求来自疫区的人员,如有流感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接受检疫。要求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对疫区入境人员的红外线体温检测和医学巡查,对主动申报和现场发现流感症状的人员进行仔细排查,对受感染或嫌疑人采取观察、隔离、送指定医院诊治等措施。

    4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农业部联合发布第31号公告,禁止从墨西哥和美国3个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州进口猪及其产品,加强对疫区入境的邮寄物和旅客携带物检疫,加强对国际船舶、飞机和火车等运输工具的检疫和防疫消毒处理。同时和海关、边防等部门紧密合作,加大对走私和非法入境猪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国家质检总局启动了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严密防控措施,加强口岸检验检疫。一是要求全国各口岸加强出入境人员,尤其是来自甲型H1N1流感流行地区人员的体温检测、医学巡查、交通工具运营人申报、出入境人员主动申报等工作,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可疑病例。二是加强出入境交通工具检疫工作。对墨西哥来华的飞机、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实施消毒杀虫等防疫措施,对随机、随船携带的垃圾实施严格的无害化处理,对船舶压舱水实施消毒等卫生处理。

    召开会议

    4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在会议上,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的最新部署和要求,通报了当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有关情况,总结了近来质检系统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有关工作,并对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王勇对各级检验检疫机构提出了7点要求:

    一是全力以赴,严防死守。各级检验检疫机构要把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突出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抓好防控。

    二是加严措施,加强监测。随着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的进一步严峻,必须进一步加严措施、加强监测,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要抓紧充实一线力量,把口岸保健中心工作前移。要求所有航空口岸入境人员(包括飞机乘务人员)一律填写出入境健康申明卡。所有从其他途径入境的来自有确诊病例的疫病流行国家和地区的人员,要主动填写出入境健康申明卡。

    三是明确责任,严明纪律。各口岸检验检疫局要树立守土有责的意识,通过扎实有力的工作,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将甲型H1N1流感疫情抵御在国门之外。对思想不重视、预案不完善、措施不到位、防范有漏洞的单位要严肃处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四是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需要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党中央、国务院特别强调强化工作机制问题,明确了有关部门参加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质检部门对外要与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该当主角时勇挑重担,该当配角时全力配合,当前特别要做好与海关在口岸查验方面的配合。

    五是及时报告,不得拖延。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于当日19时前,必须将截至当日18时的信息报总局值班室,做到“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既不能不报,也不得延误。

    六是加强宣传,引导舆论。检验检疫部门承担着出入境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任,是“国门卫士”,要做好解疑释惑、稳定人心的工作。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及时宣传检验检疫部门采取的防控措施,宣传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宣传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

    七是坚持两手抓、两不误。当前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处于关键阶段,质检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振奋精神、全力以赴,确保组织落实、任务落实、岗位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确保疫情不从口岸传入,不放过一例疑似病例。要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继续抓好“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

    5月4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进出境活猪甲型H1N1流感检验检疫工作会议。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支树平要求全国质检系统,一要加强动态跟踪,密切关注疫病疫情的发展,掌握第一手情况。二要加强政策研究,确保出台的每一项措施具有法律依据,符合国际通用规则。三要加强技术研发,统一检测方法、统一判定标准、统一应对方案。四是加强检测把关,严格动物运输监管,严格防疫消毒措施,严格隔离场管理,严格进口猪临床检查,严格产品检疫监管,进口种猪要逐头检测,出口和供港澳活猪要批批检测。五要加强联络沟通,与农业、商务、海关等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分工负责,建立猪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机制。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同港澳台地区的合作,做到及时通报、沟通和协调。六要加强自身建设,按照疫情防控的需要,各局要加大投入,配备检测设备、消毒设施,增加药品和消毒器具、防护防疫用品等储备。

    发出通知

    5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针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新动态,严密监管,采取从严、从紧、从细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入境旅客体温检测和医学巡查。对来自疫区的飞机、船舶、火车、汽车等,全部实行远机位(泊位)或者专用通道停靠,全部实行登机(轮、车)检疫查验,逐个查验体温,做好记录。对体温异常或有感冒症状的,进行腋下体温复查,询问病史和接触史。

    二、进一步强化入境旅客健康申报。在空港入境人员全面恢复实行填写健康申明卡的基础上,全面恢复陆路、水路入境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制度,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提前掌握航班(船、车次)和旅客的详细信息资料。检疫查验人员在实施登机(轮、车)检疫查验的同时,要在交通工具上发放入境旅客健康申明卡,要求旅客如实填写。收取时与旅客的护照等有效证件逐一核对,确保旅客填写健康申明卡一个不漏。

    三、进一步加强交通工具的消毒和旅客携带物的查验。对来自疫区的入境交通工具及卸载的垃圾、废物、污水和粪便严格实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对入境旅客行李和携带物100%经X光机检查,严格检验检疫,防止禁止进境物入境。

    四、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掌握的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及时提供给当地卫生部门,发现染疫嫌疑人,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移交当地卫生部门进行留验或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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