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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质量技术 监督工作要点

2009-01-19 17:04: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1月11日,肩负着重要使命的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质检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努力开创质检工作新局面,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的一次重要会议。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作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2008年的质检工作,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全面部署了2009年的质检工作。1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支树平作总结报告,布置当前一段时间的质检工作。

   2008年对质检部门来讲,是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但各级质检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质检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面临困难最大、挑战最严峻的一年。对质检系统来说,是提升质检水平、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质检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本期栏目我们对2009年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进行了解读,对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做好今年的质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个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中央提出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要求,紧密围绕中央部署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以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完善监管制度,创新体制机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扎实做好基层和基础工作,大力推动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开创质检工作新局面,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在2009年的工作中,一定要把服务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稳外贸,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要求,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作为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要把维护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全系统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总局和省(区、市)的要求与各地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扎实而又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加强质量宏观管理3项措施

   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必须坚持数量和质量相统一,速度和效益相统一,对加强质量宏观管理的要求更加明确、更加具体、更加紧迫。我们要切实履行质量综合管理职能,促进提高我国质量安全总体水平。

   切实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加快起草《质量发展纲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质量发展阶段性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对质量工作的宏观分析、政策制定、综合协调、执法监管和督促检查,做好质量竞争力指数研究与测评工作,抓紧完善质量宏观评价指标体系。从总局到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基层两局,都要重视并加强质量状况分析,积极提出政策建议,为各级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服务。

   深入推进质量振兴。大力开展质量兴市活动,不断深化建设内涵,丰富建设内容,扎实予以推进,力争2009年开展质量兴市的县市比例达到60%,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质量兴省活动。认真落实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动形成各行各业增强质量意识、加强企业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

   加大扶优扶强力度。研究建立国家质量奖励制度,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大力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和自有品牌发展,推动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探索建立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竞争力为基础的名牌产生机制。做好废止食品免检制度的后续工作。完善地理标志保护、食品农产品认证等扶优扶强措施,建立产品质量分类监管机制,继续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促进提高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5点要求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系统必须全力以赴,积极主动地做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口环节的整治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要以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全力抓好“四查、四建、四落实”。即查生产企业,督促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查重点产品,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查重点行业和地区,建立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领导责任;查自身监管工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

   大力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针对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集中整治。依法查处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过期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继续抓好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要针对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行业潜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食品小作坊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要促进食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职责,合理界定行为主体、监管主体、相关领导的责任。建立健全从总局到基层局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严格责任追究。《食品安全法》即将颁布实施,要在认真学习贯彻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地方的沟通衔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抓紧完善食品检测方法标准。认真分析研究我国食品检测方法标准现状,围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尽快完善食品检测方法标准体系,推动检测技术平台建设。要抓紧制定和完善食品添加剂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

   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快建立以准入、追溯、召回、退出制度为核心的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企业生产许可管理,提高准入门槛,严格发证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严把原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关,严格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形成企业生产加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记录。加快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完善以“一个模式、十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大力推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完善以“三个环节、八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进口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严把进口食品关;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厉打击非法进出口行为。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5个重点

   要按照中央提出的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打假治劣,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活动。要以农资、建材为重点,对关系人民健康和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继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各类质量违法违规案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制假售假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围绕农业生产“稳粮、增收”总体要求,开展化肥等农资产品执法检查,加强棉花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为服务“三农”作贡献。围绕国家扩大基础建设项目投资,开展建材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用“地条钢”轧制螺纹钢现象,严防劣质建材流入市场。围绕节能减排,组织开展对高耗能产品、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源计量器具、煤炭产品和能效标识的执法检查。围绕家电下乡开展相关产品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区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

   完善执法打假工作机制。坚持科学执法,打治结合。总结产品质量区域整治工作经验,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首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行业协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打假工作机制。要密切内外联系,强化执法配合,增强执法合力。

   加强监督抽查、生产许可和检验机构管理工作。根据企业产品质量状况、质量管理体系、质量诚信程度,加快建立分级管理、动态监管的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质量不稳定和量大面广的重点产品组织监督抽查联动。加强对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企业的后续监管,完善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抽查有效性。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范围和发证审批权限,改革并完善生产许可证工作,严格生产许可审查和产品检验。完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管工作体制,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格管理,强化对检验机构和机动车安检机构的日常监管。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继续开展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等专项整治,有效控制事故多发势头。加强安全监察基础工作,不断推进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动态监管体系、应急反应体系和安全评价体系建设。探索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改革,启动分类监管试点,创新安全监察机制。加强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完善相关规范标准,开展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和新产品节能测试,推进实施节能改造技术措施,促进企业节能增效,努力实现特种设备安全性与经济性的统一。

   完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制度。在继续做好缺陷汽车和玩具召回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扩大缺陷产品的召回范围,逐步将卡车、消费类电子电器电工等产品纳入缺陷召回范围。

加快诚信体系建设3个抓手

   加快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是国务院“三定”规定赋予的重要职责,我们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增强全社会的质量诚信意识。

   强化企业质量诚信意识。当前,一些企业守法意识淡薄,社会责任缺失,不讲诚信,唯利是图,是导致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要大力加强质量诚信道德教育,引导企业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加强企业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切实落实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理念,敦促各类企业严格守法经营,做到诚信自律。

   完善质量诚信评价机制。在加大对进出口企业诚信管理系统推广力度的同时,加强质检系统内部合作,加快整合检验检疫和质量技术监督质量诚信信息资源,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建立统一的企业质量档案,建立统一的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统一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网,建立规范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

   加大质量失信惩戒力度。充分利用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结果,加强对企业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在探索建立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的基础上,全面建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惩处失信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让失信者失去生存环境,让守信者受到褒扬奖励。大力促进企业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个人讲诚信、企业守信誉的良好氛围。

加快建立风险管理4个机制

   建立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做到对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快建立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要认真总结近几年质量安全事件和特种设备事故的经验教训,针对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农兽药、违规使用特种设备等多发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风险监测。针对掺杂使假、偷工减料、无标生产、计量欺诈等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日常抽查监测。要针对质量安全问题严重的重点产品、重点设备、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风险。要建立质量安全巡视制度、明察暗访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质量安全违法线索和行业潜在的苗头性问题,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加快建立质量安全风险研判机制。从总局到基层局都要重视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与评估,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对已监测到的质量安全风险和获取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进行风险研判,对倾向性、苗头性、疑问性以及重大的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及时提出处置建议。对系统性的质量安全风险,及时发出预警。

   加快建立统一的风险预警平台。要把建设全系统统一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平台,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全面整合质量技术监督和检验检疫质量安全信息资源,建立覆盖全系统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平台,提高全系统的风险预警能力。

   加快建立质量安全风险快速处置机制。针对质量安全风险,快速应对,妥善处置。特别是对已发出预警的系统性质量安全风险,要根据风险的程度和范围迅速启动应急机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产品,要坚决召回。全系统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水平。要及时总结风险管理经验,完善监管制度,加快形成环环相扣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加强检验检疫工作7个促进

   面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我国产品外需减少、出口增速明显下滑的严峻形势,各检验检疫机构要积极发挥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促进出口,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保障经济安全。

   积极服务对外贸易。继续实施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减免收费政策,扩大实施绿色通道、直通放行、原产地证、推荐对外注册等优惠措施。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进一步放宽直通放行准入条件,扩大受惠范围,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严把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关。要加强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工业品、矿产品以及进出境集装箱、运载工具的检验检疫监管,继续推广出口企业全备案、进口产品全申报的做法。

    严防疫病疫情传入传出。强化动植物检疫风险分析工作,完善防范外来有害生物防控体系。

   切实保障口岸卫生安全。加强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保证达到国际卫生新条例的要求,满足出入境传染病监测、控制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

   深化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检验服务于监管,要重视运用检验结果及时调整监管措施,着力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快建立基于产品风险、企业诚信、企业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相结合的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制度。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双边质检合作磋商机制为着力点,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与周边国家、贸易伙伴国之间的质检合作关系。

   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针对我国出口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国际贸易中发生的产品质量问题及国外采取的措施,加强研究,做好应对工作,完善质检系统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的体制机制。

完善法制体系4个深化

   加强法制建设,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提高执法能力,确保依法行政,必须努力加快质检法制建设步伐。

   加快质检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密切沟通协调,抓紧推动《标准化法》、《计量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密切跟踪《食品安全法》等立法进程,加强食品安全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加快起草《设备监理条例》、《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条例》、《进出口食品安全条例》等行政法规,加强总局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废、改”工作。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局要抓紧对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进行清理,能取消的坚决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并全面实现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审批。各省级局也要按照总局的清理意见,调整审批项目,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收费行为。要建立健全“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审批后续监管,完善配套措施,有效克服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尽快建立权责一致、定岗定责的权力配置机制,公平公正、科学量化的评议考核机制,监督制约、违法必究的责任追究机制,赏罚分明、行之有效的奖惩机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增强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法制监督,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调查、审理、决定”三分离制度,防止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五五”普法,以质检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为重点普法对象,以质检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学习内容,大力加强质检法制宣传和培训,强化法制教育,增强全系统依法行政、经济责任和廉洁自律的意识。加大对企业的质检法制宣传和培训力度,增强其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

加强质检工作6个基础

    标准化、认证认可和计量等基础工作,既是提高质量总体水平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保证质检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我们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

   加强标准化工作。在标准的完善结构、提高质量、统筹速度、增强效益和加强管理等方面狠下功夫。抓紧制定《国家技术标准战略发展纲要》。加快食品、重要消费品、节能减排、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等重点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健全国家标准体系,提高标准质量。加大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标准化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服务业标准化和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试点工作。推进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整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信息资源,加大对标准的宣贯力度,为全社会及时提供标准化动态信息。加强标准化宏观管理,积极推进国际标准化战略研究,进一步增强我国在国际标准化组织决策层的话语权,推动一批标准成为国际标准。

   加强认证认可工作。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认证认可监督体系。强化“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机制,下移监管重心,有效发挥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区域管理作用。加强信息安全产品、食品农产品、节能及环保等重点产品认证工作。加强认证技术规范管理,完善认证认可标准体系,推动认证认可国际互认。建立认证人员执业资格和认证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各类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能力验证,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大力加强证后监管,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大力规范认证市场秩序。

   加强计量工作。加快计量基、标准体系建设步伐,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推进民生计量工程,继续深入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加强重点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和商品量的监督管理,强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等方面计量器具的强检工作。加强能源计量,促进节能减排。加强计量服务,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及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大力实施科技兴检。加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完善科技体制和机制。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资源共享的原则,高标准建设检验检疫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质检中心、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和大区计量测试中心,进一步推动系统内外检测资源整合,完善质检技术保障体系。特别是要抓住当前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契机,争取更多资金,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建设。要立足质检事业发展需要,紧盯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加强科研攻关,提高检验检疫和检测技术能力。深入推进棉花检验体制改革。积极发挥好计量院、标准院、检科院、特检院的科技攻关、综合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指导的引领作用。

   加强质检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金质工程”,加快建立质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系统资源的使用效率,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加快推进12365投诉举报指挥系统建设。继续推进“大通关”工程,加快中国电子检验检疫(E-CIQ)主干系统建设,优化完善出口货物电子监管系统,启动检验检疫信息系统大集中建设项目,提高检验检疫通关管理效率,积极支持和参与地方电子口岸建设,建设良好的口岸通关环境。进一步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加强质检部门政府网站建设。加强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加快推进国家法人库建设步伐。加强统计工作,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努力做到数字准、情况明。

   全面加强质检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收费行为。要确保重点项目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保证执法业务、提升检测能力、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和改善基层执法条件上。加强对非税收入和非财政拨款的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强化政府采购和制度管理。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稳步提升质检系统的经费保障水平。加强督察内审工作,提升科学理财水平。

质检工作注重5种方法

   一是抓重点。当前,质检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压力大,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各级质检部门要紧密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狠抓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做到方向明、思路清、措施实。二是抓协调。全系统都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质检工作的领导与支持,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协作配合,妥善处理好条块管理的关系,努力形成质检工作合力。特别是要注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逐一调查核实,对属实的及时改进工作,对不实的及时澄清。要高度重视舆情分析,加强正面引导,加强主动宣传,为质检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抓基层。要把基层建设作为质检事业的重要基础,认真研究解决基层建设面临的重大问题。要以分支局和县级局为重点,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要努力争取各级财政的支持,进一步解决好质监基层执法装备、仪器设备、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为基层履行职能创造良好条件。四是抓典型。要注意发现和培养质检工作各个方面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深化对质检工作规律性的认识。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工作水平的提升。五是抓落实。中央对质检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十分明确,总局安排的工作十分繁重,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全力抓好落实。各单位都要明确任务,分清责任,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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