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 嘉)为鼓励百货、购物中心等大型商场疫情期间正常经营,3月31日,北京市商务局发布《关于给予本市大型商场疫情期间资金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采取减免租金举措的运营单位给予奖励。
据介绍,此次将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疫情期间坚持营业,且减免驻场商户租金的大型商场资金补贴。在补贴标准方面,《通知》明确,给予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场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奖励;给予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10万平方米的大型商场不超过25万元的资金奖励;给予建筑面积两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的大型商场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奖励。
同时,享受资金奖励的企业须满足3个条件:一是在北京市一级响应期间坚持营业,北京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两万平方米以上的百货店、购物中心(综合体的商业部分的建筑面积在支持范围,不含写字楼、酒店等);二是对超过50%的入驻商户(数量)采取了减免租金措施,减免时间超过15天(含);三是积极配合市、区相关部门开展防疫工作,疫情期间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通知》提出,符合标准的大型商场可于4月3日前,向所在区商务局提交材料,申请资金奖励。《通知》强调,疫情结束后,北京市商务局将委托专业机构对企业实际减免租金行为进行核查,对虚假申报的,将追回全部补贴资金,且5年内不得申请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项目。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