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一版>>

浙江对恶意注册商标申请人开出首张罚单

2020-03-31 09:29:52 中国质量报

抢注“李文亮”为商标,你违法了!

浙江对恶意注册商标申请人开出首张罚单

本报讯 (记者曹吉根)抢注“李文亮”为商标,你违法了!

3月26日,浙江省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申请注册“李文亮”商标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申请人杨某芳、代理机构绍兴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及该公司直接责任人员陈某刚改正违法行为,并分别处以2000元、2万元和1万元罚款。据悉,这是全国运用《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首次针对商标申请人开出的罚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部分申请人将“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李文亮”等名称申请商标注册,引发各界极大关注。对此,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交办的案件线索,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处室分析研判、梳理排摸当事人信息、转发至省内有关地区,要求查明情况、严肃处理。

经调查,浙江省相关商标代理申请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蹭热度抢注“火神山”等商标的行为,省市场监管局要求相关地市及时约谈、主动撤回整改;另一类是绍兴、温州等地申请人恶意抢注“李文亮”商标的,或代理机构存在明显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求涉事地方局依法从快立案、从严处理。

截至目前,浙江省涉及的23个主体申请的105件商标申请均已撤回,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关18个商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均进行了约谈。绍兴市局对恶意注册“李文亮”商标的3方当事人进行立案,并在查证后作出行政处罚。

此次对当事人申请“李文亮”为商标这一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据的是《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三条及第十二条的规定。这是该规定发布后,市场监管部门首次对商标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其对规范商标注册行为、打击恶意注册囤积商标、扩大法律宣传等,将具有示范意义。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